2021年1月1日,是元旦,也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施行的第一天。
民法典时代来了!历时5年编纂,总字数逾10万字,共7编1260款条文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:
民法典其实就是,九部法律的合集,这九部分别是:婚姻法、继承法、民法通则、收养法、担保法、合同法、物权法、侵权责任法、民法总则。而在民法典生效之日起,上述九部法律也就同时废止了。
那么,长达10万字的民法典,对房地产和房子有什么影响?对普通人有什么影响?
居住权制度的落定
《民法典》首次提出了一个新的权利:居住权。
并且明确了居住权、所有权、出租权的不同。居住权的影响不容小觑,有关房屋的交易、买卖、继承、过户、出租等方方面面:
《民法典》第366条规定,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,为自己名下的房子,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,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,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。
↑民法典原文
用大白话说:房主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,赋予任意一个人居住权,这个人可以一直住在这套房,直到合约失效,或者死亡。
拥有居住权的人,不仅仅是房主的保姆,还可以是朋友、楼下卖水果的商贩...只要房主主观上愿意,拥有居住权的人可以是“任何人”。
举个栗子:A有一套房,给隔壁老吴无偿设立了这套房的居住权,然后A把房子卖给了B。
B成为新房主后,老吴仍然能够住在这套房子里,直到住到老吴的居住权到期,或者老吴去世。
居住权制度,虽然体现了房产的居住属性,但也让那些房子失去了很大一部分商业价值。
毕竟在未来买房,除了关注房子价格和税费,还要注意辨别是否有设立居住权,而那些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,流通性必然受影响。
试问谁会买里面住着人的房子呢?
需要注意的是,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,不能再出租。而且设立居住权,需要向有关部门登记才能生效。所以,对于要买二手房的客户来说,交易之前一定要记得查清楚,这个房子是否被设立了居住权。
2021年前交易的房子,都是没有设立居住权的,但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。
同时,我们也不难发现,民法典的很多规定多了一点社会温情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,但也有一些窟窿需要慢慢填补:
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,那么设居住权的房子,上学和落户的权利归谁所有?
未来一旦开征房产税,谁来交税?
一些老赖借“居住权”逃避债务,在房屋抵押、拍卖中该如针对?
买卖不破租赁,买二手需谨慎
除了居住权,民法典还规定: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也就是说房东卖了房,只要原租客的租房合同没到期,就还能继续住在房子里。
举个栗子:A是房东,上个月和租客B签订了10年的租约,这个月在网上将房子出售并成功过户给C,但未来9年多租客B仍然可以住在这套房子里,直到租约到期。
针对买卖不破租赁,还有多条新规修饰:
任何物权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,超过部分自动失效,不受法律保护。
如果房东在租赁期卖房,需要提前通知租客,且租客享有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利。
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,不得驱赶租客。
不符合消防、建筑、装修标准的房子,不得出租。如:储藏室、自建违建空间等
租客不能擅自改造、装修房屋,除非征得房东同意;
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期
众所周知,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,房屋所有人只拥有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,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70年,70年满期后怎么办一直是全民热议的问题。
这次民法典对此给出了答案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是否缴纳费用、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,《民法典》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。
↑民法典原文
这对于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来说,受到了更为完善的保护。但是产权只有40年的公寓住宅还没有明确规定到期后将如何。
不用解押,直接过户
新《民法典》规定:
1、在押房产可以直接过户,无需征得银行同意;
2、卖房子时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,仅在房产交易前须通知抵押权人,房子可以带着抵押一同出售。
↑民法典原文
也就是说,欠银行的钱没还清,一样可以卖房,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。同时卖房过后如果没及时还款,银行依然可以申请处置房产。
怎么说呢?想来这个政策一出来,楼市市场上二手房挂牌量应该会变多。
关于小区物业的一些规定
民法典新规对小区及物业的描述,简单粗暴总结为以下几点:
小区公共区域(电梯、门禁道闸等)广告收入,归业主所有,应该公示明细
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者的,无论是否找到侵权人,物业企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基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受害人人身、财产损害的情况下,依据物业服务企业过错程度,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,且享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。建议物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(公示警示、增设护网护栏、增设监控、预防宣传等)。
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更换物业(以前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)
更为详细的明确了物业的义务与权力等
进一步加强保护了业主的权力,明确了公共收益归属问题。同时也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。
禁止跳单!保护中介!
新规里面有一条:禁止跳单。
一般情况下,在衢州购买一手房中介是不收购房者中介费的,但二手房会有,这就会有些买家为了不支付中介费,绕过中介而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。
这种跳单的做法是种不诚信、不道德的行为,现在中介的权益终于也收到了法律的明文保护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64条的规定,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中介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↑民法典原文
举个栗子:A通过中介B带看一套房,A有意向购买但嫌中介费太高,于是私下联系房东C绕过中介成交,此时A和C仍应按照规定向中介B支付中介费。
同时,也对中介做了相关限制:
如,房产中介故意隐瞒房屋情况、故意隐瞒重大事实,对上下家造成损失的,必须承担赔偿责任,并且不能要求上下家支付中介费。
买卖二手房,通常中介都是要求在签署正式合同时付清全部中介费,根据这次的《民法典》来看也是有法可依的。
但是假如最终网签合同没有签成,你是完全可以不付中介费的。
家庭伦理相关
1、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个人财产
婚前父母帮买的房子,如果婚后在房本上加上另一方名字,离婚时就平均分割;如果房本上没加,将属于个人财产。
2、全职妈妈离婚有赔偿
具体赔偿由双方商议,商议不下来法院来判决。
3、以下4类人可以继承遗产
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叔伯遗产
出嫁的女儿,有平等的继承权
胎儿有继承权,遗产分割保留其份额
城镇户口子女,能继承农村户口父母的房子
此外,还有一条规定:不尽孝者,不分或者少分遗产
4、婚内出轨成本变高,赠与小三财产可追回
如果有人在外为小三买房,侵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,配偶可以维权:
起诉小三,要求返还财产;
起诉配偶离婚,并且要求对方净身出户,因为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,离婚时对方必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。
共有人优先
买房子大家应该知道,定金协议和网签合同,必须让产证上的所有人都要签字,否则就无效。而新的《民法典》对共有的房产卖出额外新增了一项规定:
就是共有人具有排他性的优先购买权。
举个栗子,A和B共同拥有一套房产,各占50%,A要卖掉他的50%产权时,B具有优先购买权,假如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,你与A签了买卖合同,付了首付,只要B反悔,你签的合同就无效。
所以,不管你是买住宅还是买商铺办公楼,也不管你是买全部份额还是买部分份额,切记要让全部产权人都知情并签字认可。否则,你有可能面临钱房两失的窘境。
作为民法典时代的初代公民,我们应该了解它为我们赋予的新权利,不做法律的糊涂人。
总的来说民法典涉及的内容十分庞大,与国内每个人都息息相关,甚至可以说,人们从生到死都会受到民法典的规范。
好了,今天我们就先啰嗦到这里吧~~~今天只是单列出了部分与房产相关的内容,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找全文来参考。
今日话题:
关于《民法典》的颁布,您有什么见解和看法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~
(THE EN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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